李亚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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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庭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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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底保障拆迁利益分配有点难

发布者:李亚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483人看过

托底保障案件,即然众多保障对象达成协议,仅一人未签字,法院维持协议效力。

拆迁房为私房,由原告吴某与被告1-6人共同继承而来。产证登记各七分之一。

本户私房拆迁为托底保障补偿。安置七套房源及部分货币,家庭成员间达成协议,原告未在协议上签字。但接收了依协议分得的款项。

原告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利益。

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评析

1、产证登记7个人,安置7套房,按户解决安置,没有按人解决安置是正确的。

2、家庭成员关系复杂,七个人当事人,除原告外均同意协议分配意见,协议的合理性。不能因为原告一人不同意,违背更多人的意思表示;

3、协议的分配方案,基本是公平的。这一点,从6被告认同可证;

4、原告实际拿到了款,分配协议已经履行。视为原告认可。

5、本户是托底保障,证明原、被告匀需要公平的安置,如果支持原告拿99万元,其他人怎么办,得不到安置,显然是不公平的。

 此类案件核心,一尊重家庭成员间的协议;二公平;三体现安置无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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