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房屋出售可以吗?
母亲代理未成年出售房屋。以未成年父亲不认同为由。拒绝交易。法院支持了履行合同。
【案情简介】
系争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金某名下。2016年1月某日,原告刘某作为买方,出售房为被告金某,因金某为未成年人,所有买卖手续均由的母亲被告王某办理。原告刘某交付首付款后,因房价上涨,被告王某不配合刘某办理贷款手续。至交易中止。
刘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王某称:被告父亲根本不知晓女儿房屋出售的事情,出售房屋未与其商量,损害了女儿利益。并称:出售房屋为母女两人唯一住房。本打算置换的,因案外人拒绝出售房屋,置换不能,如果出售,女儿将无处居住。请求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同时,由于其父亲不同意前往交易中心签字确认买卖关系。合同无法履行下去。
【评析意见】
1、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替未成年处分财产。
2、出于对未成年利益的保护,是应当考量相应合同是否有损未成年人利益,交易价格合理,作为未成年的母亲以置换为目的出售房产,给女儿提供更加优越的居住环境,并不损害未成年人利益;
3、未成年人的父亲是否同意出售房屋,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二审判决结果】
支持原审原告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