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宜阳新x成·山x府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临电),被告将宜阳新x成山x府项目临时供电10kv配变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约定总工程款为55万元,2021年11月8日,被告支付10万元工程款,2021年12月8日被告支付34万元工程款,2022年1月案涉工程通电使用。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尚欠110000元工程款款一直未支付。
二、代理后的动作
1、诉前保全阶段
因案涉工程涉及变压器,与当事人沟通,变压器位置可确定,法院可以贴封条。于是跟法院沟通通过诉前保全查封案涉两台变压器,促进执行。
2、诉讼阶段
经过一二审,当事人的债权最终得以确认。
3、执行阶段
案件进行执行后,要求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认价值。2024年12月9日,两台变压器分别以54362元成交,共108724元。案件基本上执行完结。后经核实,参与拍卖的公司系被执行人股东关联公司。
四、心得
对于特殊类型的案件,除了关注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对于一些特殊动车也可以查封处置,比如案涉的变压器,被执行人某种程度上不愿意看到案涉变压器被其他人拍走,导致房地产后续开发项目无法进行。
贾振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