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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拒过户,律师维权终解决

发布者:刘银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708人看过

2007年,李某购买林某的拆迁房,双方签订合同,李某缴纳了房款,并占有了房屋。由于客观情况,双方约定2012年后过户。

过户时间届至,李某要求林某过户,林某及老婆认为目前房屋价值攀升,提出李某应当提高房价对林某给予补偿,否则不配合过户。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执,几乎到了动手的地步。但是不管李某怎样,好话说了一箩筐,林某就是软硬不吃,拒不配合过户。无奈之下,李某咨询了律师,请求律师代理处理此事。

律师听取了李某陈述的案件事实,查阅了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认为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林某应当依法履行。于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林某提出合同没有老婆的签字、房屋价格攀升应当补偿等理由要求涨价。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举事实、讲道理,全面论证了合同效力、异议期间、有权代理、默认、法律推定等法律观点,要求法庭支持被告配合过户的诉讼请求,并驳回林某涨价的要求。

法庭最终作出判决,认定合同有效,林某夫妇配合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全部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林某夫妇拒绝配合过户,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执行,房产部门依据法院的裁定完成了过户手续。

至此,一件棘手的法律问题由于依法维权,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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