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天津市律师行业收费指引》,律师代理一般民事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3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部分按6%收取;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律师费。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具体情况,与代理律师协商沟通收费方式和收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