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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胡艳芳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10224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上述规定中的“犯故意杀人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负刑事责任。这里还包括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达到重伤程度)论处的情形。例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非法拘禁他人的,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他们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论处。

2、上述规定中的“强奸”除了普通强奸外,也包括奸淫幼女的行为。例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成立强奸罪(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该行为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形)。

3、上述规定中的“抢劫”不限于抢劫财物的犯罪,还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抢劫罪不仅包括《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还包括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其他情形。但注意: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或者故意杀人的,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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