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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锋律师
执业资质:1130420**********
执业机构: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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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献锋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967人看过
申某盗窃案宣判,判决书认定申某盗窃四起,采纳我第四起犯罪未隧、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认为前三起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未采纳,但在量刑时充分予以体现,对被告人申某未判处人身刑,单处财产刑罚金一千元。被告人和家属均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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