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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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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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作者:孙鹏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1次举报

一、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1、交通事故存在精神损失的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由这些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有以下两种情形:

1、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害,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

2、受害人的健康权遭受侵害,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


孙鹏律师,执业8年,2008年获得贵州民族学院(现贵州民族大学)法学本科文凭及法学学士学位。执业经历:现执业于贵州庆海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安顺
  • 执业单位:贵州庆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20120********57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