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俞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本案由江苏省扬中市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管辖。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动身赶赴扬中开展辩护工作。抵达当地才了解到,扬中市素有 “中国河豚之乡” 的美誉,河豚文化远近闻名。
到达扬中市看守所后,我们立即安排会见当事人。通过细致询问案件经过、核实相关事实,明确当事人在整个案件当中仅起到辅助、帮助作用,并非本案主犯。会见结束离开看守所,我们结合会见掌握的案件信息,连夜梳理案情、撰写取保候审申请材料,当天就将全套取保材料提交给办案民警。
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办案机关审查效率很高,次日办案民警便通知当事人家属,同意办理取保候审。后续我们持续跟进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沟通案件定性、情节认定等辩护意见。案件移送法院后,继续开展辩护工作,综合当事人属于帮助犯、取保期间表现良好等从轻情节进行辩护,最终法院作出缓刑判决。
孙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