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忠实行为的证据审查主要有哪些?
夫妻一方发生不忠行为的事实,另一方应负举证责任,然而婚姻的不忠实行为通常较为隐秘,收集相关证据比较困难。司法实务中,当事人即使收集到一些证据,往往因取证手段不合法,或涉及第三人的隐私而不被法院所采纳。法官对于上述证据,应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判,如果当事方承认该事实的真实性,应给予认可。现实生活中证明一方不忠行为的证据并不少,例如过错一方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涉案关系人的照片、书信、短信、邮件、录像、证言和警方的笔录等。这些证据若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作为认定忠事实存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