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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影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钟开航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1次举报

婚内出轨: 指婚姻生活中,夫妻中一方对配偶不忠,与第三者保持暧昧,发生关系。婚内出轨影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993-11-3颁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2001-04-28修改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内出轨可以主张什么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婚内一方出轨达到(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两种情形的之一,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婚内出轨未达到(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之一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互相忠实,不背叛爱情,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而且拆散了家庭,伤及无辜的子女。

因此,在离婚后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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