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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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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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发布者:刘朝霞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6日|分类:人身损害 |33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详述

    甲因拖欠乙债务,乙到甲方工作的地方即工地上要账,因为双方发生口角,遂发生动手,甲在用手阻挡乙对其胯部的踢打时导致其腰椎受伤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同时甲方以前因为腰椎问题做过腰椎内固定,从而诉争,因甲方的此项鉴定超出鉴定范围,因此无法做鉴定。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几个关键点:一是本案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二是乙方行为对甲方后果的过错参与度为多少;三是甲方从事的工作对内固定的影响;四是甲方是内固定松动还是脱落;五是手部受力与腰部受损之间有没有关联性。

律师建议

    根据以上关键点,本案应当是属于混合过错纠纷,同时结合诊疗意见甲方应当是内固定松动,甲方长期从事的是拆迁劳务,对内固定松动有一定影响,综合以上分析从而判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责任的比例。因为人是一个整体结构,所以手部受力自然带动腰部受损。

虽然很小的案件纠纷,但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因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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