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霞律师

  • 执业资质:1420520**********

  • 执业机构: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医疗侵权纠纷

发布者:刘朝霞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8日|分类:医疗纠纷 |38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

原告曾经在A医院治疗某项疾病,后来在B医院治疗某项疾病,再后来感染某项疾病,原告认为是在B医院治疗过程中的输血行为造成的,故将B医院告上法院。B医院追加血液供应者为被告,供血机构举证证明其向B医院供应的原告输入的血液没有任何传染因素。最终经过与原告的商谈,原告撤回起诉。

律师点评:

医疗侵权纠纷往往涉及到司法鉴定程序,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这个过程往往是复杂的。而在本案中,被告已经举证证明所输入血液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故原告起诉已经没有任何依据。同时,血液机构供应的血液与医院向病人输入的血液的代码是具有唯一性的,不会存在血液鉴定对象与适用对象的不一致性。

律师建议:

医疗侵权纠纷案件往往比较复杂,在此过程中,若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可以立即请求封存病历资料,然后请律师介入维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