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承担的基本义务有:
(1)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委托人或其交易的相对人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对方的,居间人则有隐名义务,不得将委托人或相对人的姓名或名称告知对方。对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