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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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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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确定后,个人能否新建房屋?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0日|分类:拆迁安置 |382人看过

征收范围确定后,个人能否新建房屋?



  我家的宅基地房最近要征收,可我在没有接到征收通知时在小院内加盖了小房两间。征收人在与我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对加盖的两间房屋不予赔偿,他这样做对吗?


  【法律解答】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法条链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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