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香律师
何金香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离婚被告缺席 法院会判离吗?

发布者:何金香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292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张女士与男方结婚实际年,生育了三个孩子,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张女士选择外出打工养活子女,男方不务正业,不给孩子生活费和学费,张女士听说男方与他人同居,但张女士未能收集到男方出轨的证据。双方感情日益淡薄,张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未到庭,法院判决以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

张女士听说男方不到庭,即使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可能还是判不离,但张女士感觉继续维持婚姻让她异常痛苦,非常希望法院尽快判决离婚,于是委托律师代理她第二次起诉离婚。

律师处理:律师介入后,指导张女士积极收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没有和好改善、继续分居等证据,如:夫妻双方在短信中激烈争吵、短信中提及了分居的事实;张女士在异地工作的证明、租房合同和交租金转账记录;张女士与子女微信聊天记录佐证男方离家在外经常联系不上。

法院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果然依旧没有出庭,但法院判决准予张女士离婚,认为张女士提交的证据能证明双方分居多年,夫妻之间经常争吵,感情没有和好的可能,继承维持婚姻没有意义。

律师办案手记:

1、若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判决不予离婚。(法定离婚事由: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暴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事实非常不好证明,与其等分居满2年起诉离婚,诉讼时又被法院认为分居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那还不如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等分居满2年的期间已经走完第一次、第二次离婚诉讼的程序,甚至法院已经做出了离婚的判决。


3、若提起离婚诉讼,未经法院判决就自行撤诉了,撤诉6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很多法院认为不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之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诉讼撤诉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很大可能仍判决不准离婚,这意味着浪费了之前的起诉和撤诉6个月的时间,拖长了离婚诉讼的时间。


4、第二次起诉离婚,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即使配偶一方不出庭,仍有机会争取到法院判决离婚。

何金香,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15年开始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专注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法律业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9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