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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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合伙人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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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被告物业公司,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发布者:赵秀玲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4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423日上午,孙某某新房中厨房北墙水管丝堵爆裂,大水浸泡了所有房间,造成房屋墙体大面积掉皮、翻张脱落。家具门套花格板开裂,地板起鼓长毛,书籍、中华牌香烟、泰山香烟、小苏烟、名牌白衬衫、高档西装、保健枕被大水浸泡,大米等粮食在水中漂浮事情发生后,孙某某以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未经孙某某允许私自开阀门放水造成为由将物业管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被告某物业公司委托后,积极帮助物业公司举证开庭审对原告提出的证据一一反驳,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代理意见,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孙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孙某某负担。

 


赵秀玲,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刑事合规业务部主任,泰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45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