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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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合伙人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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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案例,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发布者:赵秀玲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29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吴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警方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措施,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对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在本案中,警方的决定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强调,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而是给予嫌疑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基本人权保障。

律师还指出,取保候审的决定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辩护策略,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赵秀玲,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刑事合规业务部主任,泰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45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