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取得不动产后,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即办理产权证书),是继承人最为关心的问题,现简单解析如下。
【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人登记的,应该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律师解析】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需要继承被继承人名下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如果未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需要出具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即全部继承人均同意该不动产由申请人继承;
4、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申请人也可以对上述材料进行公证后,提交经公证的材料。
若既无法提供上述材料,也不能提交经公证的材料,则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律师提示】
继承人在取得不动产后,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将该不动产登记至申请人名下后,才可以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