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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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代理案例:赔偿到位+实刑判决的双重胜利

发布者:王宇川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26人看过 举报

2026-04-28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某甲因行车纠纷与被害人某乙发生争执,后某甲用拳头击打某乙头面部,致其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本律师接受被害人某乙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二、代理工作与成效

1. 精准核算损失,促成足额赔偿:代理律师全面梳理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后续复查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2万元。经多轮沟通协商,被告人最终同意全额赔偿,并当场履行完毕。被害人某乙未因伤产生经济负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参与庭审发表意见,影响量刑公正:庭审中,代理律师依法出庭,就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发表独立意见。重点指出:被告人虽已赔偿,但其当庭称“被害人的伤情是他自己碰的还是我打的不清楚”,试图推卸责任,认罪态度反复,悔罪表现不真诚,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从严考量。

3. 配合社区矫正调查,反对适用缓刑:法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告人进行评估,结果显示被告人“不愿接受社区矫正、情绪易激动,不适用社区矫正”。代理律师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坚持主张被告人悔罪态度不足,不应适用缓刑。法院最终采纳相关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实刑)。被害人某乙获得全额赔偿4.2万元,身心损害得到经济弥补,正义得到伸张。

四、案件启示

本案是刑事被害人代理成功的典型案例。代理律师不仅帮助被害人争取到足额赔偿,更通过参与庭审、发表意见,推动法院对企图推卸责任的被告人判处实刑,避免了“赔钱了事、缓刑了之”的不公结果。被害人代理工作具有双重价值:既要争取经济赔偿,也要维护量刑公正,确保被告人因其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王宇川,男,汉族,,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4月,获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太原
  • 执业单位: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20********0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1140120********01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