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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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案精准辩护:数额抗辩与自首认定实务案例

发布者:王宇川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8人看过 举报

2026-04-28

律师观点分析

非吸案精准辩护:数额抗辩与自首认定实务案例

本案系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作为辩护人,围绕数额认定、自首成立、初犯从宽三大核心展开专业辩护,在案件复杂、金额巨大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作为投资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取得融资性担保资质的前提下,以高息回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971.5 万元,属数额巨大,面临较重刑罚。当事人被上网追逃后主动到案,系初犯。

二、律师核心辩护工作

  1. 精准抗辩犯罪数额严格区分 “不特定社会公众” 与 “亲友、内部人员” 资金,提出269 万元不应计入非吸数额的专业意见,削减指控金额,降低量刑基准。

  2. 全力认定自首情节固定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关键事实,向法庭明确主张成立自首,为从轻、减轻处罚提供法律依据。

  3. 梳理从宽量刑情节围绕当事人初犯、自愿认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等情节,形成完整辩护意见,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4. 涉案资产处置建议协助梳理查封、冻结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资产,提出合理处置方案,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

三、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自首、初犯等辩护意见,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30 万元,在数额巨大的法定刑幅度内获得从轻判决。

四、办案启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数额认定、自首成立、资金去向、退赔挽损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律师尽早介入、精准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可有效为当事人争取合理量刑,实现有效辩护。


王宇川,男,汉族,,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4月,获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太原
  • 执业单位: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20********0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1140120********01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