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曙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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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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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丽是否应获得国家赔偿

发布者:姜曙滨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2667人看过

           梁丽是否应获得国家赔偿

  笔者认为"捡金"女工梁丽在收到撤案通知后,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只是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在本案中,如果失主告梁丽构成侵占罪,法院最终也判处梁丽有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即使梁丽最终被法院认定有罪,要服刑,这也不妨碍她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国家赔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办错案就得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梁丽即使最终被法院认定有罪,她服刑就是了,这是两个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另外依照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后的金额是以羁押天数乘以全国日平均工资。批捕前的部分由公安机关赔偿,批捕后的部分由检察机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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