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捡金案”时间表
2008年12月9日——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的14公斤黄金首饰。当晚,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2009年3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梁丽案出具起诉意见书。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正式批捕梁丽
2009年4月30日——宝安检察院第一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5月11日——梁丽究竟是“偷”还是“捡”,引起广泛争论。法律界众多著名学者发表自己的看法,超过300万网民参与了各种网站的网络调查
2009年5月15日——警方称梁丽盗窃证据确凿
2009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7月13日——宝安检察院第二次将梁丽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9月——梁丽被取保候审
2009年10月10日——该案正式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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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丽是否应获得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