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徐XX男 1982年X月XX日出生汉族
住四川省双流县XXXX
身份证号码:XXX
被告:XX 女19XX年11月29日出生 汉族
住成都市XXX
身份证号码: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XX(201X年XX月2日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女儿XX生活费800元,XX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直到XX独立生活为止。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10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201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双方并于2014年12月生育一女XX。原被告自结婚开始,感情淡薄,随时间推移,双方性格不合日渐显现,并经常因琐事争吵,从而使双方感情破裂,关系疏远,毫无共同语言。加之被告脾气暴躁,且对原告及女儿漠不关心。原被告早已处于分居状态。凡此种种,使原告深感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这桩婚姻无法继续维系,只有离婚是唯一出路。据此,原告特依法提出离婚诉讼,望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锦江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16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