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和男方都是北京人。2013年大学毕业后,他被上海一家证券公司录用。我是学服装设计专业的,目前在深圳颇具规模的服装公司做设计总监,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发展前景都很满意。由于长时间的异地生活,我们感情越来越淡,他不愿意放弃工作来深圳,我也不想去上海,所以我们决定离婚。张律师,我们两个见不到面,怎么离婚?
女士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应共同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你们二人能同时回京,可以在工作时间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同时回京,那么,应到男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男方没有经常居住地,您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时间或精力处理,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