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年龄 | 赔偿金计算方式 |
18周岁以下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8-实际年龄)÷ 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
18周以上至60周岁以下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 20年 ÷ 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
60周岁以上至75周岁以下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80-实际年龄)÷ 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
75周岁以上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 5年 ÷ 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
18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应具备既无劳动能力有无生活来源的条件 | |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之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