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所需证明资料如下:劳动合同以确认劳务关系及其约定;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流水,以证明薪资发放状况;考勤记录,展示工作时长;工作证件、制服等可证明身份之物品;加班证据,如加班通知、审批记录等;解雇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涉及离职事宜的文件;以及与工作相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沟通凭据。若涉及工伤,应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若主张未缴社保,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总而言之,证据应足以支撑您的仲裁请求,且须来源合法、真实可信。具体证据的准备,需依据您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二、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仲裁申请书: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资料及争议事项。
2.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以证实劳动关系存在。
4.被申请人工商登记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5.相关证据材料:如加班记录、辞退通知书、聊天记录等,以支持仲裁请求。
6.送达地址确认书:保证仲裁机构能够准确送达文件。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务必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并与仲裁请求密切关联。请注意,各地仲裁机构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三、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
劳动仲裁须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实现。该机构通常设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内部。劳动仲裁乃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申请仲裁时,务必备齐相关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证实劳动事实及争议内容。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涵盖确认劳动关系、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请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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