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保护方式与其他知识产权有很大的不同。经过与很多企业的沟通,发现很多当事人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认识误区基本分为以下几类。
一、企业申请了专利,则不会发生侵权。
很多企业在研发项目完成后均会积极的申请专利,以实现专利的保护。但是专利获得授权后,仍可通过专利无效程序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无效后其权利自始至终不存在,所以获得专利授权并非就一劳永逸。而且部分专利的实施需要以其他权利人的专利作为基础,因此即便此专利为自己研发,但是只要实施此专利就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所以,任何人或企业都需要将自己的产品与相关专利进行比对,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结果。具体产品、专利比对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需要资深的专利代理师将产品与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进行详细的分析,因此建议风险较高的产品在市场推广前先进行此项工作。
二、产品为普通产品,大家常用,不会侵权。
很大一部分人都认为我们常见的物品不会侵权,如水杯、钢材等等。但是通过在专利检索网站进行检索,发现钢材等基础建设材料的配方、生产方法等均有大量的专利,那对应的生产出的钢材就是专利产品,如果自身也采用了此种配方或生产方法生产,则也构成专利侵权。再比如水杯,水杯的外形有大量的外观专利申请,水杯本体结构、杯盖的结构也有大量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因此即便是我们经常使用的水杯,也有大量的专利对其保护,如果销售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货的水杯也存在着侵权的风险。
三、公司进行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后就不会发生侵权。
部分企业在内部实施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按照标准的内容对人员的入职、离职,项目的立项、研发、保护,以及后期的销售等进行管理,但此种标准管理只是降低了公司的侵权风险,并不代表不会发生侵权的现象。
鉴于此,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从多维度去理解专利,理解专利侵权的基本原理,在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过程中注意对自身进行保护,有效留存相关过程的证据,防止后期发生纠纷时,无任何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