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杜婧靖律师针对孙某某与海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点评:
一、案件定位:二审双向上诉的“诉争终结型”调解,彰显劳动争议化解智慧
本案是劳动争议领域典型的二审阶段双向上诉后调解结案案例——原审原、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核心价值在于“以调解终结对抗性程序”:既避免了二审庭审的耗时耗力,也为劳动者与企业都提供了“确定性结果”,尤其对劳动者而言,相比二审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调解约定的“固定金额+明确支付期限”更能保障权益快速落地,体现了劳动争议“优先通过调解平衡双方利益”的司法导向。
从代理配置看,双方均委托专业律师,说明案件存在明确诉争焦点(如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赔偿等),调解是双方在充分评估诉讼风险(如二审改判概率、时间成本)后的理性选择,而非单纯的“让步妥协”。
二、调解协议的关键设计:兼顾“权益保障”与“争议终局”
1. 款项支付条款:“固定金额+逾期惩罚”,倒逼履约且留足保障
协议明确“海德福公司于2024年7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115000元,逾期则按原审判决执行”,这一设计极具针对性:对企业而言,“逾期按原审判决执行”意味着若违约,可能需支付更高金额(如一审判决的赔偿款、迟延履行利息),形成有效约束;对劳动者而言,既锁定了最低获赔金额,又避免了“调解后企业拖延付款”的风险,实现了“快速获赔”与“权利兜底”的双重保障。
2. 争议终局条款:“放弃其他请求+一次性了结”,斩断后续纠纷
“双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及抗辩意见,案涉纠纷一次性了结”是本案核心亮点。该条款从法律上彻底终结了双方就本次劳动争议的所有权利主张,无论后续是否发现新的证据或产生新的诉求,均不得再就同一事由追责,既避免了劳动者“拿款后再起诉”,也防止企业“以其他理由抗辩拒付”,真正实现“一揽子解决争议”,减少劳动争议的“反复诉讼”成本。
3. 诉讼费分担:“均担+减半”,体现公平与成本控制
二审受理费20元减半收取为10元,与一审受理费20元均按“双方各担10元、5元”的比例分配,既符合“双向上诉、双方均有诉求”的案情,也通过“减半收取”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这种公平分担方式避免了因费用分配引发新的争议,为调解协议的顺利签订扫清了障碍。
三、案件启示:劳动争议纠纷的“高效化解”路径参考
1. 对劳动者:二审调解可作为“优先选项”
当劳动争议进入二审阶段,劳动者不必执着于“追求判决胜诉”,若调解能明确支付金额与期限,且有“逾期兜底条款”,反而能更快拿到款项,避免“赢了官司却陷入执行难”。本案中115000元的固定金额+明确支付时间,就是比“不确定的二审判决”更务实的选择。
2. 对企业:主动履约是“降低纠纷成本”的关键
企业面对劳动争议,与其耗费时间精力上诉,不如通过调解锁定赔偿金额并及时履约——一方面可减少因诉讼对企业声誉的影响,另一方面避免“逾期履行”带来的额外责任(如本案中的“按原审判决执行”),本质是“以可控成本终结纠纷”。
3. 对司法实践:为二审劳动争议提供“高效解纷”范本
本案从二审立案到调解结案,既体现了法院对劳动争议“优先调解”的重视,也通过“逾期惩罚、终局条款”的设计,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调解方案——针对双向上诉的劳动争议,可通过“固定金额+违约约束+终局约定”的组合条款,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快速定分止争”的司法目标。
杜婧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