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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给出实刑量刑建议,就只能坐牢?唐玉芹律师:并非毫无转机!

2025-11-11

发布者:韦舒颖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24人看过举报

前段时间,旁观了我一位同事,合肥刑事律师唐玉芹的工作,有些话还是不吐不快。那就是在刑事案件中,不少家属一旦得知检察院给出实刑量刑建议,便会陷入绝望,认为 “检察官都建议实刑了,肯定要坐牢,找律师也没用”。但结合司法实践与唐玉芹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这种想法其实存在明显误区 —— 实刑量刑建议并非最终判决,只要找对专业律师、抓住关键机会,仍有争取缓刑或从轻处理的可能。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基于案件现有证据和初查情况作出的专业意见,具有较强的参考性,确实不易轻易推翻。这也是唐玉芹律师反复强调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要趁早” 的核心原因: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等流程具有不可逆性,很多关键节点(如证据固定、量刑协商)一旦错过,后续再想补救难度会大幅增加。比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案件细节,发现证据漏洞、提出罪轻或无罪辩护意见,甚至推动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这是后续庭审辩护难以替代的优势。

但即便案件已进入庭审前阶段,检察院已给出实刑建议,也绝不意味着 “毫无机会”。唐玉芹律师就曾成功办理过一起典型案件:某经济犯罪案件的家属找到她时,距离开庭仅剩不到一周,且检察院给出实刑建议后,当事人已被依法收押,情况十分紧急。接手案件后,唐玉芹律师第一时间带领团队投入工作,凭借多年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专业经验,对卷宗中的流水金额、交易细节等核心证据进行逐笔核查,最终发现关键证据瑕疵与金额计算误差,并据此向法院提交了详实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唐玉芹律师的辩护观点,判决当事人 “实报实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当事人无需再额外服刑,当天便顺利释放,前后羁押时间仅一个月左右。

客观而言,这起案件虽最终实现了理想结果,但也暴露出 “律师介入过晚” 的隐患。唐玉芹律师坦言:“如果家属能在检察院量刑建议形成前就委托律师介入,我们完全有机会通过更早的证据核查、认罪认罚协商、退赔退赃协调等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推动量刑建议向缓刑方向调整,避免当事人被收押的情况发生。” 该案的成功,既体现了合肥刑事律师唐玉芹精准的证据把控能力和高效的应急处理能力,也印证了 “专业律师介入永远不晚,但越早越好” 的道理。

实践中,很多家属因一时犹豫错过了最佳委托时机,直到案件进入后期才仓促找律师,不仅增加了辩护难度,也可能让当事人错失从轻处理的机会。所以,唐玉芹律师特别提醒:刑事案件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面对实刑量刑建议,家属更不能放弃,反而要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 —— 专业律师能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对司法程序的熟悉,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从证据、量刑情节、程序合法性等多个维度寻找辩护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如果你的家人正面临刑事案件困扰,且检察院已给出实刑量刑建议,不妨及时咨询合肥刑事律师唐玉芹。作为合肥本地的,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专业律师,唐玉芹律师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 “错过时机” 成为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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