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装修,请了施工队,结果工人从楼上摔下来不幸身亡,业主要不要赔钱?很多人觉得“又不是我雇的,跟我没关系”,但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选错施工方,业主也要担责!
2021年国庆假期,广州的王先生受雇在某公寓进行墙体粉刷作业。当时阁楼没有护栏,王先生也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设备。作业过程中,他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下年迈的母亲张婆婆。
事故调查发现:这个装修工程是业主陈先生发包给一家装饰公司的,而这家装饰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还把扇灰油漆工作转包给了刘师傅和王先生。事发当天是国庆假期,属于当地禁止施工时段,装饰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安全设备,也没有进行安全培训。
张婆婆将装饰公司、业主陈先生和刘师傅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3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各方的责任比例:
装饰公司作为雇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60%的主要责任,赔偿83万余元;
业主陈先生擅自加建阁楼,且选任了没有资质的装饰公司,存在选任和指示过错,承担20%的责任,赔偿27万余元;
死者王先生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20%的责任;
刘师傅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普法要点:
业主装修时,一定要选任有资质的施工方。如果选任了无资质、无安全条件的“游击队”,一旦工人出事,业主要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雇主(装修公司)必须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培训,否则发生事故,雇主承担主要责任。
工人自己也要注意安全,明知危险仍冒险作业,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马瑛律师提醒:家里装修,别贪便宜找“马路游击队”。签合同前,确认施工方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安全无小事,责任分得清。
马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