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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胜诉案例 | 征收补偿不作为案复议胜诉,责令政府60日内履行安置职责!

作者: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时间:2025年06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5次举报

核心提示: 

 在政府征收项目中房屋被拆,苦等四年未获分文补偿?律师精准锁定行政程序漏洞,通过行政复议确认政府,不作为,违法,成功为当事人赢得安置补偿关键裁决!

一、案件背景:房屋强拆四年无补偿,民生陷入困境 

 2017年,委托人A女士离婚后携女迁居至B城市C村房屋(购自亲属)。2021年,该房屋被纳入“B城市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在未出示完整征收文件、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组织强制拆除房屋,导致A女士母女陷入无房可居的困境。  

 关键矛盾点: 

 1. 程序瑕疵:评估时未公示征收材料,强拆前无法院授权文件;

 2. 补偿悬置:虽街道办会议纪要承诺安置120㎡回迁房(按1800元/㎡结算),但四年未实际交付;

 3. 法律缺位:2024年A女士书面申请补偿后,市政府60日内未作任何答复。

 二、律师破局:直击行政不作为程序要害 

 面对政府“已同意拆除”“安置尚未启动”等抗辩理由,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制定三重突破策略:

 1. 锁定违法事实

 援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强调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法定义务时限;  

 举证2024年10月28日签收的《安置补偿申请书》及邮政凭证,证明政府超期未答复的程序硬伤。

 2. 破解权属争议

 整合《建房通知书》、土地收件单、旧房产买卖合同,形成房屋合法来源证据链;

 通过街道办《情况说明》等文件,证实A女士长期居住的客观事实,驳斥“非权利人”质疑。  

 3. 揭露承诺落空

 当庭质证2021年街道办会议纪要:所谓“安置决定”未正式送达、未约定履行期限,构成实质不作为;

 强调即便适用地方文件,政府仍负有主动推进安置的法定职责。

 三、胜诉成果:复议机关全面支持律师观点

 2025年6月17日,D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核心胜诉点如下:1.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被申请人未对《安置补偿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构成不作为。” 2.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责令B城市人民政府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


四、律师价值:程序正义守护民生底线

 “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撕破‘程序休眠’表象。”律师指出,“政府以内部会议纪要替代法定补偿决定,以‘安置未启动’推诿实质责任,本质是对被征收人程序权利的漠视。我们通过复议程序激活法律刚性,让纸面承诺转化为具强制执行力的行政决定!”

 五、法律警示 

 征地拆迁中,政府常见两大违法情形:以“协商中”“已安排”等说辞拖延履行补偿职责;用会议纪要、口头承诺替代书面补偿决定。

 律师提醒:遭遇上述情况,应立即通过法律程序锁定政府,不作为,证据!复议时效仅60日,权利救济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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