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08:00-22:39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北京拆迁安置律师
4006177958
咨询时间:08:00-22:39 服务地区

征收方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老百姓怎么维权呢?

作者: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年05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1次举报


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双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双方都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履行。征收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被征收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腾空房屋并搬迁,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擅自毁约、违约,必须要遵守承诺,诚实守信,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展开后期的征收工作。


实践中,被征收人经常会遇到在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以现在没有资金发放补偿款为由迟迟不予发放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款项山东济南王先生,因当地项目建设所需,其房屋被征收。2014年王先生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自己本以为签订协议后,相关部门会按时履行协议义务,自己也可以尽快搬迁,但过了一段时间后,相关部门在与其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却出现了毁约、违约的行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协议,王先生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但均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后王先生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利益,如果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征收方没有按约定履行补偿职责,只是一味地要求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最好先不要搬迁,一旦搬迁房屋被强制拆除,就失去筹码。同时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不管有没有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都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补偿安置协议等文件保存好,不要将这些文件轻易地交给征收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综上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实际征收中被征收人遇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权利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北京京盟律师事 已认证
  •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 4006177958
    •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1.0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7686分 (优于99.7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61639 昨日访问量:107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