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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识——婚姻法

发布者:辽宁青楠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12人看过


               法律小常识--婚姻法


1.婚姻关系是否成立以登记为准,只要没有进行登记,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不受婚姻法保护。

2.夫妻财产一般以取得时间确定归属.婚后取得一般属共同财产,但涉及房产,个人专属等财产时,需要具体分析。

3.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债共签”为基本原则,要么是夫妻共同签字确认,要么是夫妻共同使用。来进行来确认!

4.夫妻忠诚协议涉及身份部分绝对无效.涉及财产部分是否有效存在巨大争议,签订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5.家庭暴力是法定的诉讼离婚理由.但出轨不是。即使一方出轨,法院并不会必然以此判决准予离婚。

6.离婚有且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分居多少年也不会自动离婚。

7.离婚时孩子的抚养归属一般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确定,2 周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8.亲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随时探望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按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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