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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作者:侯修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4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112次举报


一、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1、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标准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侯修梅律师,贵州知如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8年人力资源工作经历,主要致力于劳动争议纠纷、工伤待遇赔付纠纷、经济纠纷和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贵州知如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120********50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