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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转继承的情形是哪些?

发布者:孙睫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367人看过

我们国家是有转继承的制度,而且我国法律制度中对转继承的次数没有限制,但是转继承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必须要符合适用条件才能进行转继承。那么转继承的适用情形呢?


网友咨询:


适用转继承的情形是哪些


律师解答:


适用转继承的情形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转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且不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转继承。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律师补充: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1、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人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时间、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可因任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只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而发生。


3、权利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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