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又称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也就是说,原来的债务人将这个债务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负责偿还债务。
网友咨询:
自己欠的债能找别人还吗?
律师解答:
可以。
债务人将债务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一个或者多个第三人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改变对债权人关系重大,新债务人的信誉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债权能否实现。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债务的转移不能有效。
债务转移不适用默示的规定,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的协议后,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律师补充: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随之转移,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也就是说,虽然债务人变了,但是该还的钱一点也不少还。但是,某些人身性质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如父母一方离婚后,对不直接抚养的子女应负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再如,子女对父母所负的赡养义务等。
原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新的债务人之后,新债务人就相当于替代了原债务人,原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新的债务人一并享有,比如,债权人向新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时候,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等,也就是说,原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新债务人都享有。但是,有个例外,就是不能用原债务人的债权去抵销新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