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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在今天还合法吗?

发布者:孙睫羽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387人看过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这句俗语在今天仍有影响,它反映了过去封建社会中以宗族、家庭为本位的价值观,在现如今崇尚个人发展、重契约精神的法治环境下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了。


“父债子还“合法吗?


我国法律是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如果子女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那么这些遗产要先用来还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所以,如果欠债人没有钱还债也不能跟他父母要债。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到期的借款: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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