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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监狱服刑,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作者:熊航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17次举报


老公在监狱服刑,想要协议离婚的,应当由服刑人员向服刑监狱提出申请,得到审批批复。由服刑监狱出具当事人证件材料,派狱警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服刑地区或者是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想诉讼离婚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1.配偶坐牢,想要协议离婚的,应当由服刑人员向服刑监狱提出申请,得到审批批复。由服刑监狱出具当事人证件材料,派狱警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服刑地区或者是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被告一方在监狱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另一方在外边自由的,由在外边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由在监狱的一方作为原告起诉,那么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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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航律师,来电可免费解答咨询。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世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十分擅长保险方面的前后期维权咨询,为多个...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世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98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