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自然人遇到身份信息被冒用并且办理了工商登记的情况。2019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工商登记的指导意见》。后续,各地具体细化了撤销工商登记的流程及条件。本文以北京市为例,详细介绍撤销工商登记的相关流程。、
一、向公司登记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撤销登记的申请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受理或者不受理撤销登记的申请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和北京市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进行涉嫌冒名登记的公示,同时展开调查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调查工作
1.向相关人员发送调查函
2.实地走访企业
3.查询公司的注册登记档案
4.查询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信用中国信息
5.征询公司、税务、人力资源等机构对撤销企业的意见
6.如果有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需要相应延长调查期限
五、撤销登记的情况
1.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
2.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
3.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已认定冒名登记事实的
4.其他依法依规应当撤销登记的情形
六、不予撤销登记的情况
1.被冒用人对该次登记知情或事后曾予追认
2.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查属实,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不成立
3.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不同意撤销登记
4.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其他依法依规不应撤销登记的情形(例如:被冒用人已通过实名验证并进行业务确认的,原则上不予撤销登记)
七、撤销登记的法律后果
1.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商登记,否则面临行政处罚
2.企监部门负责将冒名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录入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
3.发现登记(备案)时提交伪造、变造的证件、印章或盗用的身份证件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部分撤销登记(备案)的,登记机关在登记业务系统中对被冒用人增加“已撤销”标识;
撤销设立登记的,登记机关在登记业务系统标注“撤销”状态,并通过信用网向社会公示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被撤销登记日期和原因、作出撤销决定的登记机关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