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我国劳动法对于孕妇是有特殊保护的,但是也有一些劳动者在自己怀孕告知公司后,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一、孕妇试用期阶段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
公司不能解除合同。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因怀孕被辞退怎么补偿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因怀孕被辞退的,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月工资双倍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隐瞒怀孕会被辞退吗
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该女职工,而且还应保障该职工依法享有的怀孕期应享受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