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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作者:王凡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次举报

公司能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很多劳动者在初入职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疑惑,很怕以后了自己的工作岗位,让自己长期出差或者直接去外地工作。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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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凡,天津中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执业以来,专注解决涉及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纠纷、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中况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7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继承、金融证券、公司法、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