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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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代理二审,成功调解

发布者:闫勇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4592人看过 举报

2023-09-27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A某与B某通过C某介绍认识。B某因资金周转之需多次向A某借款,B某收到借款后向A某出具《借条》及《收据》,《借条》载明:B某应于XXX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如逾期未归还,B某应按照银行贷款同期利率四倍支付违约金。后A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B某偿还A某借款本金X元、违约金X元、律师费X元。

【当事人诉求】

B某找到代理人,要求可以降低偿还金额。

【案件分析】

代理人经分析认为,因B某曾受A某指示将还款转入案外人账户,在一审中,A某对部分B某向案外人的转账是认可的,二审可以以此促成双方调解。否则,B某可以向案外人主张不当得利。

【案件结果】

本案经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在代理人的积极争取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代理人帮助B某实现了诉求。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闫勇律师(热线:15000145511),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律硕士学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十六年的法律工作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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