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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签订有欺诈性的合同如何处理

作者:欧俊时间:2024年04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次举报

被迫签订有欺诈性的合同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威胁签订具有欺诈性合同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欧俊律师(联系电话:1752050804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法学名牌大学硕士学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9847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