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排加班还不让补缴社保?郭进律师12天助员工反败为胜
摘要: 公司不安排加班,偏安排其他人——摆明了要逼员工自己走。社保也只能补缴近2年,超过年限的损失怎么追?执业18年、深耕劳动法领域的东莞郭进律师没有硬碰硬打仲裁,而是研读员工手册,设计了一套“三连击”非诉方案:投诉领班+要求补缴社保+每日请示工作。最后抓住公司消防隐患反向施压,12天拿到满意补偿——不诉讼、不仲裁。
公司用“软刀子”:不安排加班,专晾你一个人
戴某在某公司工作多年。2018年12月起,公司不再安排戴某加班,其他同事照常加。不降薪、不解雇、不调岗——但用“不安排工作”的方式把人晾在一边,逼员工主动辞职。戴某入职初期还有一段时间社保没缴,住房公积金也从未缴纳。
戴某咨询郭进律师。律师分析:公司行为不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规定的直接解除条件——主动辞职拿不到经济补偿金。走仲裁诉讼,周期长、结果不确定。唯一的出路是非诉策略。
郭进律师三连击:先内部投诉,再社保施压,最后每日一问
执业18年、深谙劳动法律实务的东莞郭进律师仔细研读了公司员工手册,发现三个突破口:
第一击:向上级投诉领班。 戴某按员工手册规定流程,书面投诉其领班——主张领班故意不安排工作、刻意刁难。投诉对象指向领班个人,而非直接起诉公司,避免与公司正面冲突。
第二击:要求补缴社保。 戴某正式书面要求公司补缴入职初期未缴的社保和公积金。公司口头答复“会考虑”,但迟迟未落实。后戴某咨询社保部门得知:社保只能补缴近2年,超期无法补缴——这一击没有完全达成目标,但成功向公司传递了信号:员工懂法,不好欺负。
第三击:每日书面询问次日工作安排。 戴某每天书面请示领班“明天我做什么”,一方面让公司无法继续“晾人”,另一方面持续摸底、收集对方态度证据。
消防隐患成了突破口:公司主动求和
三连击之后,公司开始安排戴某上夜班——变相刁难。双方矛盾升级,维权陷入僵局。郭进律师重新梳理局面,发现了一个新切入点:公司雨水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戴某向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公司置之不理,让戴某“自己去举报”。戴某服从夜班安排的同时,向消防部门举报该隐患。消防部门到场调查,责令公司限期整改。事后公司表示:既然你这么关注消防,那就安排你负责消防管理。
戴某犹豫:这不是“坑”我吗?郭进律师果断答复:立即答应,坚决服从公司合理安排!
戴某接手消防管理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导公司落实整改——把“被安排”变成了“掌控主动权”。公司进退两难:戴某严格执法,公司无法敷衍;换掉戴某,又怕被认定为打击报复。
最终,公司主动提出和解。从启动服务到签署协议,仅用12天,戴某拿到满意补偿金。
不安排加班、不安排工作、安排夜班刁难——这些“软刀子”看似滴水不漏,实则处处是破绽。执业18年、深耕劳动法领域的东莞郭进律师用一套“内部投诉+社保施压+消防举报”的组合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12天为当事人拿下满意结果——全程不诉讼、不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