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悦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坚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判断是否在合同履行期限之内?

发布者:李悦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280人看过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没有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或者不履行的,可能构成迟延履行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相关延伸】

问:合同约定不明的怎么履行?

答: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且没有补充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