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悦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坚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条里的十二种陷阱(七)

发布者:李悦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266人看过

借款金额只写小写的数字

张三向李四借款5000元,李四自己书写了一份借条,借款金额处书写成“5000元”,张三核对无误后在借条上签字。后李四持该借条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50000元,张三提出实际借款金额只有5000元,李四篡改借条内容。因为一次疏忽,张三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法官提醒

借条应由借款人自行书写,借款金额应以大写方式书写并在大写的金额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小写金额,以防出借人在书写借条时刻意留下空隙并篡改借条内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