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原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济宁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是在济宁市司法局合法登记注册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已达36年之久,是济宁市设立最早、规模大、人员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有执业律师60名,实习律师及工勤人员15人,合计75人。原办公地址位于博物馆对过、西门大街路口。现出资购买办公楼,乔迁新址到济宁市古槐路与金宇路交汇处,商动力电商大厦19楼,整层建筑面积1500㎡。分为集中办公区域以及30间以上的独立办公室;并设有能容纳100余人的会议室、以及接待室、档案室等功能室。乔迁新址后的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成为了山东省济宁市软硬件设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实力,具备提供法律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具有本科学历, 部分律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本所设有八个业务部 , 各业务部配有业务专长的律师担任部主任,律师业务涉及到国内贸易、企业股份制改造、商务谈判、破产清算、合同审查、制度审核、投融资、公司证券、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刑事辩护、传统民事、行政诉讼、非诉业务等诸多领域。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以规模化、专业化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服务为特色,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先后为济宁市人民政府、任城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太白湖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委、济宁市技术监督局、济宁市农发行、工行济宁分行、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电视台、太平洋保险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山推股份有限公司、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济宁市机械设计院、济宁市商业银行、济宁市交通局、济宁市公路局、济宁市总工会等一百余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办理了一些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先后为菱花集团、山推集团的股份改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山东机床附件总厂、济宁东丽针织厂、济宁轻纺办、济宁市进出口总公司、济宁市肉联厂、济宁市罐头厂、济宁市啤酒厂、九九集团等多家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工作;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2018年与碧桂园房地济宁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就碧桂园中央公园项目、碧桂园天绘项目、碧桂园济州府项目、碧桂园金乡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为上述项目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车位/储藏室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打印、签署及审核事宜,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以及协助办理购房者所购房屋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等手续。合作期间,碧桂园各项目部均对我所服务高度认可。
本所先后被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称号; 被团省委、省司法厅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济宁市司法局评为“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律师事务所”称号; 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 被济宁市司法局评为“诚信律师事务所”;被山东省律协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单位”称号;被全国老龄办和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7年列入山东省高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多次被济宁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党支部”称号。
中昊所既有执业三十余年的资深律师,又有年富力强、在律师各个业务领域展露才华的青年律师。优雅的人文地理环境,现代化办公设施,三十余年如一日的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流的专业水准,能为社会各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全所律师以“公平”、“正义”为宗旨,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愿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业务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社会交流,竭诚为中外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