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律师

  • 执业资质:1370220**********

  • 执业机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上亿,成功争取不批准逮捕

发布者:朱建波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392人看过


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上亿,成功争取不批准逮捕


案情介绍: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通过微信扫码加群的方式进入集团成为该组织的会员,后自己发展会员4万人左右,涉案资金近亿元,2019年9月被市北区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崇鼎刑事团队在接受家属委托后,积极争取从37天将王某取保候审,因此,在多次会见王某和公安机关详细沟通案情后,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以下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最终在国庆前夕将王某不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一是犯罪嫌疑人王某不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犯罪嫌疑人王某系通过微信扫码加群的方式进入集团成为该组织的会员,其本人对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主观上并不明知,王某成立的公司和集团之间系供货关系,其本人不属于该组织的发起、策划、操纵人员,不在该组织中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其个人对该组织的建立、扩大等并不能起到关键作用。因此,犯罪嫌疑人王清武不属于《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二是犯罪嫌疑人王某系主动投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知道自己涉案以后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于2019年8月30日自动投案,对自己的涉案事实如实供述,态度诚恳。三是犯罪嫌疑人王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传销组织,涉案后主动投案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因此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王某的家属为此愿意担任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督促其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案件结果:

       市北区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王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当日办理取保候审。


办案心得:

       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业和及时是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环节,专业不仅仅是要精通法律,更重要的是要对公检法的办案思维和办案流程有深刻理解,才能在不同的环节做最有利的工作。及时就是要和办案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抢时间,只有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才能取得最大的辩护效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