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先生与吴女士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工作经营淘宝店。因经营不太顺利。家事琐碎经常发生争吵。2019年1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决定分开生活离婚。
但离婚后不久,吴女士不经意间发现李先生在当地还购置了一处价值180万左右的房产。于是吴女士来到领海法律咨询中心,于是委托领海律师为代理律师,在了解案件过程后,领海律师为吴女士制定了专属的方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李先生隐瞒购有房产的事实,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律师分析:
本案中涉及的是离婚后,另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的,除特有财产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得的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的处理规则: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的李先生隐瞒其购买的房产的事实,侵犯了吴女士的合法权益。王女士委托了领海律师为其争取合法权益,领海律师再次提出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支持了吴女士的诉讼要求。
律师结语:
如果离婚时,您发现另一方有上述的行为,建议您委托律师,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要求财产从新分割,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